我們在購買山林地後原本並不愛計較與毗鄰土地的確實界線,總以為無論誰在界線種樹都一樣,只要不蓋建築物就没什麼好爭的。


  正如一個被傳誦千古有關土地糾紛的故事:


    千里修書只為牆,讓他幾尺又何妨。


    萬里長城今猶在,不見當年秦始皇。


  可是現今的處境大不相同,不想去爭却先有惡劣地主耍狠威脅,再有前後鄰居侵佔挑釁,甚至寄律師函恐嚇。糾紛不斷讓我們嘗盡苦頭,雖曾有過局部的鑑界,但因毗鄰雙方没有在場,而没有公信力。


  鬧到最後大家只好撕破臉,全面申請鑑界,一鑑不成,二鑑後才定案,終於將原先二,三百坪模糊的毗鄰土地收回,並打下界樁,拉紅線標明。


  不只是我們家如此,附近鄰居幾乎都有界線的問題,最離譜的是有一戶鄰居買地後未鑑界,就先蓋木屋,等屋子蓋好後,因土地有糾紛,才申請鑑界,結果房子蓋在別人的土地上,七,八年來糾紛没完没了,讓他吃足了苦頭。


  我們出書後,也有很多朋友看書後表示,買地後未要求地主鑑界,自己也疏忽未及時申請鑑界,而吃了大虧。其中有位在宜蘭買山林地因受仲介及地主欺騙,原以為買在山腳路邊的一塊土地,事後要開發,鑑界後才發現,土地在幾百公尺以外的山坡密林裡,根本就没有路可以上去,讓他後悔都來不及。


  建議欲購山林地的朋友,買地簽約後,一定要地主向地政單位申請鑑界,因口說無憑,而且幾乎都有誤差。經業者開發過的土地,雖然都有規劃及鑑過界,但大多因是私測,一來没有公信力,二來可能因整地時界樁被移動過而有誤差,因而造成買地後的毗鄰雙方没有共識,極易引起糾紛。所以不得不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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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g 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