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於民國八十九年開放農地買賣,至今已屆滿十年。置身山林享受田園樂趣已蔚為風尚,土地開發業者看準退休或正待退休人士,為築桃花源夢的商機,而大肆收購山林地開發為休閒地出售。


  幾乎在購買山林地後,都將面臨土地是否有濫墾濫伐問題,這是誰造成的?又有誰要負主要的責任?


  首先必須瞭解的是開發業者早已先將土地草率的按合法的756坪分割成一筆一筆,接著強行在每一筆將要出售的山林地,將原有的植被砍除並破壞原有的地形地貌,開闢進出道路,並整出一個或數個小平台,便於不知情没有經驗的客戶參觀選購。


  為節省開發成本,有關坡坎,排水等水土保持設施,不是没作就是粗製濫造,他們利用賄賂官員或官商勾結,在有保護傘下肆無忌憚的濫墾濫伐,並大肆刊登廣告,吊掛看板開始銷售,這段期間幾乎是長期處於無政府管理狀態下,等土地出售完畢,業者撤出後,購地人士原以為從此可以按步就班逐步完成他們的逐夢計劃,殊不知這時候才是他們惡夢連連的開始。


  在没有保護傘之下,先是面臨地方官員前來取締違規,如果只是單純的罰款還好,就怕留下很多限制的後遺症。


  其次就是在已有經驗的先進們建議及提醒下,有危機意識者開始擔心水土保持的安全問題,没有危機意識者等一次豪大雨過後,休閒地表土流失,整好的坡地處處被沖刷切割,甚至塌方,看著滾滾黃流才驚覺事態嚴重,等到想要做水土保持的補強工作,原本打算只是買地蓋屋子的預算不得不再追加。


  而水土保持工程的申請,也不是很容易批准下來,有的是申請也無法通過,為了安全及爭取時效,逼得大家只好先雇用怪手砌駁坎及排水溝,運氣不好碰到官員取締,罰款及勒令停工是避免不了的。


  最後在購地及戶口遷入該地區滿兩年後,依法提出申請蓋房舍的建照,又要面臨土地使用別,坡地斜度及房舍基地平台面積是否足夠等,問題一連串的接踵而來。


  農地買賣開放十年,政府根本只有政策並無相關對策有效管制,近年來又每因超大豪雨重創很多山區,且一次比一次嚴重,更造成山區土地申請建照困難重重。


  其實解決之道個人認為並不難,將原來本末倒置的取締方式,改為政府嚴格把關在前,具體的說就是政府對休閒土地開發案的申請,就應該有嚴格的審核機制,在環評及水保安全未過關前嚴禁開發,而核准開發後對每一筆土地更要嚴格控管,經驗收認證後才准出售,並與業者共同保證,每一筆出售的休閒地均能取得合法農舍建照,如此才能徹底杜絕山坡地被濫墾濫伐當休閒地出售。


  另外,我們的政府為何不能彷效歐洲及日本,已經成功推出的長住型市民農園。台灣到處都是好山好水,只要好好規劃小而美的田園農莊出租,必定大受歡迎。一來可讓嚮往山林人士,不需沈重的經濟負擔,就可享受田園樂趣。二來又可減少山林地過渡開發的衝擊,這是一個政府與人民雙贏的好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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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g 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